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》,配合“十五五”規劃開局之年的宏觀調控目標,國家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及海關總署于2026年1月至2月集中發布了一系列稅收政策文件。本次政策調整主要涉及增值稅法的正式施行及優惠政策的銜接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的擴圍、以及部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階段性安排。
一、增值稅法正式施行及優惠政策銜接
自2026年1月1日起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》全面施行。根據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增值稅法施行后增值稅優惠政策銜接事項的公告》(2026年第10號),國家對現行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了系統清理與銜接,主要內容如下:
(一)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優惠(2026年1月1日-2027年12月31日)
起征點標準:月銷售額10萬元(含本數)以下,或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,免征增值稅。
征收率優惠:適用3%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,減按1%征收(不含納稅人銷售、出租不動產或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情形)。
按次納稅起征點: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提高至每次(日)銷售額1000元。
預繳優惠:需要預繳增值稅的項目,統一減按1%預征率預繳。
(二)法定免征增值稅項目(自2026年1月1日起長期執行)
以下項目免征增值稅:
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;
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(不含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);
學歷教育服務,以及托兒所、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;
直接用于科學研究、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、設備;
個人轉讓著作權;
執罰部門處置的罰沒物品收入(已全額上繳財政的);
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采購的物資。
(三)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的免征項目
農業生產資料(具體范圍包括農膜、滴灌帶、有機肥、飼料等);
技術轉讓、技術開發及相關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;
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;
統借統還業務利息收入;
科普單位進口科普用品(執行期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)。
二、“十五五”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
根據《關于“十五五”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》(財關稅〔2026〕7號),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以下進口稅收優惠:
(一)優惠內容
1.免征進口稅收:對科學研究機構、技術開發機構、學校、黨校(行政學院)、圖書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無法滿足需要的科研、教學用品,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、消費稅。
2.特定環節免稅:對出版物進口單位為上述機構進口用于科研、教學的圖書、資料,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。
(二)適用主體范圍擴大
相比“十四五”期間,本次政策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,新增縣級及以上黨校(行政學院)及地市級及以上公共圖書館,體現了對科研創新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。
三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
(一)小型微利企業優惠
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納稅人,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,實際稅負降至5%;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,全額按25%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
(二)高新技術企業優惠
稅率優惠: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,減按15%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研發費用加計扣除: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%在稅前加計扣除。其中,中試費用、研發人員培訓費、知識產權申請費等符合條件的支出均可納入加計扣除范圍。
四、個人所得稅及征管優化
(一)個體工商戶/個人獨資企業優惠
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對個體工商戶、個人獨資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,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。
(二)稅務執法“首違不罰”
針對輕微違法行為(如首次未按期申報、未按規定保管賬簿等),若納稅人能及時改正,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可免于行政處罰。
五、重點行業政策調整提示:生物制品計稅方式變更
自2026年1月1日起,生物制品行業簡易計稅政策取消:
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,不再適用3%簡易計稅方法。
獸用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,亦不再適用3%簡易計稅方法。
上述企業應統一適用13%的標準增值稅稅率。
保留政策:屬于抗癌藥品、罕見病藥品清單范圍內的藥品,可選擇繼續執行3%簡易計稅政策,執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
六、其他延續性及長期執行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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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惠領域 |
具體內容 |
執行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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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易計稅 |
公共交通運輸服務、小型水力發電等特定項目,可選擇按3%征收率簡易計稅 |
2026.1.1-2027.12.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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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車經銷 |
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,減按0.5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|
2026.1.1-2027.12.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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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租賃 |
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,減按1.5%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。 |
長期執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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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進制造業加計抵減 |
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企業,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%抵減應納稅額。 |
至2027.12.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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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成電路/工業母機 |
集成電路企業、工業母機企業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%抵減應納稅額。 |
至2027.12.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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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產品扣除 |
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,可按9%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。 |
長期執行 |
注:以上政策依據截至2026年2月底發布的正式文件整理。政策執行中的具體適用標準及口徑,請以主管稅務機關的解釋為準。如需了解特定行業或地區的詳細政策,建議咨詢當地稅務部門或專業稅務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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